,哪怕是打球都好过拳击吧?一个不小心就脑震荡,好大祸的。”
孟初夏会听他的才奇怪:“那照你这么说出门都有可能被车撞死,在家里住都容易漏电电死,吃东西都可能被噎死,干脆别做人喽。”
洛文笙无奈:“你这种是高危运动,买保险都要多收你钱。”
“多谢你提醒,不过你这么大老远来找我,不是单单想告诉我,你现在不做医生转行卖保险了吧?”
“对了,”被气得灵魂出窍的洛文笙终于想起正事:“我在你家里出来,刚好撞到你几个同事,想同你讲一声,免得引起什么误会。”
“他们已经误会了。”孟初夏陈述事实。
“那用不用我去帮你解释清楚?”洛文笙本质上还是个绅士。
“那倒不用,”孟初夏很是无所谓:“我们大家都是成年人,别说没事发生,就是有事发生,也没什么好需要讲明的。”
洛文笙无语:“你男朋友不介意吗?”
“我男朋友?”她老公都死了俩了好吗?
“张一健医生,”洛文笙以为孟初夏不好意思:“你同那个护士为了他在医院吵得很犀利,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孟初夏嘴角微抽,斜他一眼:“你想多了,他是我的男性朋友,不是男朋友。”
“那你男朋友是?”洛文笙很自然地问。
“死了,死了很久,死得不能再死了。你还有问题要问吗?”
洛文笙想起曾经在第一次见面时,孟初夏脱口而出的“程至美”,觉得自己似乎了解了什么,安静了几秒:“sorry,我不是有心的。”
“我知道,”孟初夏随意的道:“你要是有心的,我早就把你打得不成人形,好似猪头那样了。”一个回合都走不过来。
洛文笙哑然失笑。
——
出了俱乐部,孟初夏和洛文笙一人一辆车,一前一后地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场。
“我真是不明白,医生有多忙大家都知道,而且你又不是我病理科可以准时准点收工,整天做手术累死人不讲,你平时又饮酒,又食烟,又熬夜,下班居然还有精力去打boxing。喂,吊颈都要歇口气,你现在竟然还要来shopping?你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铁人都没你这么好体力吧?”洛文笙跟在孟初夏身后,看着她一身伤地往前走,忍不住嘀咕。
孟初夏腹诽,那是你没试过做警察,进ptu,呵呵,“红粉部队”的训练程度,想起来都酸爽。
“我才想知道你是什么材料做的,看你的年纪又不是比我大很多,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