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抽空拿来了笔墨纸砚,坐下来准备写东西。
黎洛并非要写信,他的字其实有点堪忧,毕竟不是正统的古代人,不过他以前练习过毛笔书法,所以还是能写一写的。
黎洛一边写,一边念着:“第一,最喜欢的人……当然是缨缨了。”
“第二,喜欢的颜色……白色。我家王爷穿红色也好看,黑色也好看,蓝色没穿过。”
“第三,喜欢的食物,肉!我不喜欢吃菜。”
“第四,最喜欢的水果,葡萄!”
黎洛将自己的喜好,都详细的罗列了下来,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大片,简直事无巨细。
写完之后,黎洛吹了吹宣纸,确保字迹已经干了。正好小厮也准备好了早膳,正端进来送给黎洛。
黎洛说:“给隔壁的七七也准备早饭了吗?”
小厮说:“准备了,已经让人送过去了。”
“那就好。”黎洛满意的点点头,觉得做太子还是不错的,这么多人可以使唤,特别的方便。
小厮退出去,黎洛干脆端着自己的早点就去了隔壁。谢小七就在屋里,见到黎洛来,浑身都僵硬了,看起来如临大敌的样子。
黎洛端着早点坐下来,将宣纸交给谢小七,说:“七七给你,这是我的喜好和日常习惯,这都是真的,没有一句假话,你看看罢,如果王爷之后问起来,你记得要告诉王爷哦,不要记漏了。”
谢小七狐疑的接过来一看,顿时有点发懵,黎洛洋洋洒洒写了一百二十八条之多,什么喜欢懒床,闻多了花香会头晕,不爱吃火龙果,因为火龙果的小黑籽儿太多了。
谢小七一脸迷茫,火龙果是什么什么东西?简直闻所未闻。
尤其这是黎太子主动送来的情报,所以谢小七保持迟疑态度,觉得黎太子城府很深,着实难以猜测。
谢小七道:“属下会如实告知王爷的。”
“那就好。”黎洛点点头。
皇上要给黎国使团接风,果然是准备办一个接风宴的。这事情黎洛很快也听说了,有寺人从宫里来,告诉黎洛到时候要进宫去参加筵席。
黎国人来到大谢,黎洛现在是黎太子,还是黎国送到大谢的人质,那是不得不出席筵席的,他就算是想要推脱也找不到理由。
反正装病肯定是不行的,因为黎太子常年有病,若是哪天忽然痊愈了,恐怕别人才会觉得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