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七章 大澳行(3 / 4)

人形态,白裔戴森,他好像挺满意的:

“做得很好,马克,等下也要记得避人耳目,不要张扬,也别大意了,呐,这是奖励你的。”

黑暗中,马克手里突然多了一个冰冷彻骨的小瓶,他顿时激动的浑身颤抖,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倒头如蒜:

“多谢主人赏赐,多谢~~”

血獠的语气变得有些不耐烦:“行了,快去开车吧。”

“是,是~”

马克麻利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紧紧的攥着手里的小瓶,摸着黑,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走出底仓,马克急不可待的把手里的冷冽小瓶摊开,只是一支普普通通的暗黄色安瓿,里边装着粘稠的暗红色的不明液体。

不过看见这玩意,马克的神情瞬间就变得狂热起来,眼中还露出近乎癫狂的光芒。

安瓿里装得是经过稀释,血獠的血,这玩意对普通人来说就是穿肠毒药,可对于马克来说,却是救命仙丹。

马克是个孤儿,父母不详,从小就开始混迹街头,现在大澳新花园赌场负责管理叠码仔。

英俊,机灵,能打,手段狠辣,长袖善舞,年纪轻轻就混成了头目,据说还入了何先生的青眼,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

不过马克有病,从小就有,血瘟,也就是白血病,现在已经熬到晚期了,病入膏肓。

在当下,这种病就是不治之症,根本无药可医,只能乖乖等死。

作为从小就混迹江湖,尝尽人间冷暖的矮骡子,马克深谙地下世界的生存之道。

他没有把生病的事情告诉任何人,每天咬紧牙关,拖着日渐虚弱的身子,该干啥干啥。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不能露出哪怕一丝软弱,否则,恐怕都活不到病发身亡的那一天。

或许这就是江湖仔的宿命,一脚棺材板,一脚苦窑门。

前段时间,马克照例去港岛铜锣湾招揽客人的时候,熬到深夜,体力不支,在一间酒吧的后巷发病晕倒了。

醒来之后,骤然发现自己居然恢复了气力,不仅如此,甚至比以前还要壮上几分,这让他无比惊喜。

戴森适时的出现了,自称是什么血族伯爵,而自己的血能救马克的病,甚至还能让他更进一步,成为不老不死的伟大血族。

重病濒死的人,尤其是像马克这样,求生欲炽烈无比而又毫无节操的矮骡子。

只要能活下去,别说是变成强大的吸血鬼,就算变成恐怖的怪物,他都不会有半点犹豫。

所以,马克就心甘情愿的成了血獠的奴隶,也就是传说中血奴,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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