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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马头今去向飞狐(二)(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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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谷者,谷中之地,恒山在其南,北塞在其北,上谷在东,代郡在西,是其地也

——《水经注》

——

“备下刀斧手”是之前文煜献的计策,还一度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在上谷义军战败前,文堡主就曾建议康朱皮,趁着他是西进后惟一的义军领袖,又是行军这样急需统一规章与号令的关头,正好吞并高丹的部属,壮大自身实力。

不仅吞并高丹那千余人可以自强,文煜还认为师出有名,因为高丹军纪律实在差强人意,不仅与康朱皮三令五申,狠抓纪律,又大公无私拿抄豪酋牧主家钱财供养喂饱的兵马简直判若云泥,而且到了“残暴”的地步。

高丹军战力究竟怎么样,没碰过官军大队,还不知道,但抄掠起来却是无师自通的天才。

这位高丹高子阳,出身名门世家渤海高氏......的庶流家奴,祖上还是赘婿,自己则是家养商人,生得是宽额头,瘦下巴,脸盘适中,胡须修理有致,看上去和蔼可亲,说话也十分热忱的青年人,也不知怎得,在潘县时很快便将县内的豪贵大户抄掠一空,肆行杀戮奸yin,令整个县城几乎化为狂欢后的废墟。

仅仅数日,高丹和手下那些山贼、马匪、浮萌、小商贩头子就个个有大小老婆好几人,自个身上也挂满了金银玉佩,也不管礼制服制,只要是好衣服,好珍玩,管他是官吏的袍服,大户的锦缎,君子的玉佩,胡酋的金牌,统统往身上乱塞胡套一气,只要看上去华丽就行。

上行下效,不少高丹军的穷苦军士在之前浑身上下就一两件破衣烂衫,就这些短衣还很珍贵,有时夏天他们索性就穿一条犊鼻裤下田,见长官头领们衣装华丽,他们自然心痒,但他们分不到大户家主宗亲的锦衣珍玩,有些人便动了令人哭笑不得的念头——套上大户女子用的绸缎锦绣,戴上女子用的金步摇、玉佩玉镯之类,招摇过市,以此炫耀。

反正都是丝绸,都是锦缎,都是名贵毛皮,以前都穿不起,现在有得穿就不错了,管他男装女装。

于是,去过潘县联络的康朱皮手下都知道,县城内外经常有高丹的人马,队伍军容不整,男女衣装混杂,许多人嘴里酒气冲天,还敢学康朱皮军的样子,扯着喉咙高唱军歌,内容却是:

“我等游侠儿,只求今日乐。高郎待我如子弟,我侍高郎若父兄。先溲敌兵首,取来做虎子。再奸敌兵妻,抱去暖枕席。掠得好酒千万坛,饮罢打到长安西!”

“不堪入耳,败坏我义军名声,这也算是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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