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反目,在仙宫孤寂千年的男人。”
她红着眼,泪洒了一地。
如不是执念所在,又有谁能忍受得了数千年的寂寞呢?
书上都说,寂寞才是世间最可怕的东西啊。
换做别人,恐怕在千年寿元殆尽的时候,便投身六道轮回,逃离这渺渺仙宫了。
何易在地球上看过许多苦命鸳鸯的故事,听她一席话,也是十分同情。不过,眼下他们自己都未必能够确保安然离开,这白莺莺既然是白云仙人的女儿,对这个仙宫应该很了解,让她带路,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说:“白姑娘,我们可以带上你,不过你也看得出我们三个修为低微。令尊的仙府里处处危机,单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恐怕很难顺利离开,希望你可以帮我们一把,大家互惠互利,都有好处。”
“那是自然。”见他答应带她走,白莺莺破涕为笑,欠身喜道:“只要公子愿意带我离去,那这白云仙宫里的一切宝物,莺莺都可为你拿到。”
正合我意。
何易心中一阵爽快。
她说的,不是“你们”,而是“你”!
第一个吃螃蟹,果然是最好的,随口一句话,就占了天大便宜。
唉,我真是太机智了,嘎嘎……
常乐和云绰一起看了他一眼,眼神别提多复杂。
搞半天,仙宫的好处都要被他一个人拿去了?
“咳……”他干咳一声,摸摸鼻子对白莺莺道:“那,我们现在该往哪里走?我们刚进来的时候听到你父亲的傀儡化身说他在最高处的仙宫等我们。”
“最高处的仙宫……”她想了想,答道:“我知道怎么去。烦请公子拿着莺莺的寄身灵位,莺莺这就带你们前去。对了,还未请教三位少侠尊姓大名。”
三人纷纷报了自家名号,何易走向祭台,拿起了黑色灵位牌子。
那牌子看上去小小的一块,分量却是不轻,起码有三四十斤重,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
灵位寄存着白莺莺的元神,故而无法收进须弥戒,他索性取了快布条,将之绑在背上。
别人都是背着刀剑,他背着灵位的造型,也是奇葩得不行。
收拾好后,白莺莺挥手聚起一片白云,带着三人斜斜飞起。
飞腾间,云绰跟何易眼神连连交汇,仿佛在说:你这么轻易就相信她了,万一她别有目的呢?
何易的眼神回答:人家可是化神期仙人,就算失去肉身,在不动用常乐仙剑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是对手啊。
云绰白眼嗔他:正是她没有肉身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