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3)

第174章我愿陪他一起死!

龙城,

某个酒吧之内,赫赫有名的俏寡妇叶青璇,正在一个人喝酒。

她真的很漂亮,

虽然已经是三十岁出头,可是,她保养的很好,再加上底子好,脸蛋儿看起来至多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非常精致。

当然,

她最为引以为傲的,自然还是她那足以秒杀99%女人的摇曳身段!

而且,

叶青璇也非常喜欢穿旗袍!

夏柳为何喜欢穿旗袍?其实,她是跟叶青璇学的,她就是在模仿叶青璇!

准确的说,

叶青璇几乎是整个龙城,所有有野心的女人的骄傲!

毕竟,

当年叶青璇是被买进林家冲喜的,可后来,叶青璇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摇身一变,成为了林家的主人!

无论她到底用过何等见不得光的手段,她现在已经是执掌七大姓之一的林家,

这个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

夏柳相对更加年轻,所以喜欢黑红相间的修身旗袍!

而叶青璇成熟动人,她更喜欢那种纯黑色的旗袍,这也与她一直以林家【未-亡-人】的身份自居有一定的关系。

这间酒吧很小,

但很精致,而且,酒吧之内播放的并不是那种嘈杂的动感dj,而是播放的《贝多芬钢琴曲》!凸显出了非常强烈的小众格调!

酒吧的生意并不忙,

但,没人会在乎,因为,这间酒吧本就是叶青璇开的!

今晚,

叶青璇又一次喝醉了,已经是醉眼惺忪!

酒吧之内,

很多人都在偷偷的打量着叶青璇,非常眼馋,不过,却根本没人敢上前!

所有人都知道,叶青璇逢酒必喝,逢酒必醉,从无例外!

但,

与此同时,醉酒之下的叶青璇,也是最为危险,最为可怕的!

早年间,

有人趁着叶青璇醉酒,想要占叶青璇便宜,结果,迷迷糊糊,连脚步都站不稳的叶青璇,却硬生生废掉了那个人!

那个人并不是普通人,

他是龙城七大姓之一,墨家小公子墨景深!

可是,

纵然如此,墨景深依旧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

叶青璇出手真的非常狠,

她亲手掰断了墨景深右手五根手指,然后硬生生逼迫墨景深把他自己的五根手指,就着烈酒,全部吞入腹中!

当然,

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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