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什么叫做该劝农了?但他还是回答说:“河北兼并严重,土地都在世家大族手中,只消与柴大官人和其他的大族约定了今年的夏税和秋税,他们自然会去劝农。”
可是,我总不能一直依靠世家大族吧。呼延庚问道:“咱们的新保甲怎么样了?”
“每个都保的保正都到位了,只是有的地方村民听保正的,有的听当地大族族长的。”
“那好,从今年开始,河北东路采用新税制。”呼延庚说着,取出他的河北东路招抚判官的印信来,“交够宣抚司的,留下大族地主的,剩下的都是农家自己的。”
张彦橘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说招抚判官只是为了招募流亡引为兵源吗,怎么真的要按三分法收税啊?”
“抗敌大业所迫,不得不为。”当初呼延庚回汴梁要到了宣抚判官的名义,的确只是为了招揽红巾有个合法的身份,但既然宣抚判官更有助于他征粮,那为什么不多发挥一些作用呢?
“交够宣抚司的,留下大族地主的,剩下的都是农家自己的。”不仅仅在数量上让宣抚司和佃农得到的更多,对世家大族的损害在于,招抚判官跳过地主这一层,直接和自耕农和佃农发生了行政联系和经济联系,只要长期执行下去,就会将宋朝的社会结构打乱。
呼延庚这么做,可以看成是将世家大族的土地直接分给了佃农与自耕农。他基于后世的经验,已经预见到了这样的结果:“无分地之名,而取分地之实。”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呼延庚的辖地之下,将变成“自耕农——军队”二元化的社会结构,世家大族将被从社会生活中剥离出来,成为没有根基的,可以轻易清理掉的冗余。
在另一个时空,“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且不说经济上的收益增长和分配,中间的“集体”不是已经涣散,消失了吗?
而在“自耕农——军队”这样简单的二元社会中,新保甲就类似唐初的“府兵制”。呼延庚可以轻易的进行战争动员,所有的成年男子,平时为农,定期参加训练,战时为兵。
当然,呼延庚也并不羡慕唐代的府兵制,也知道府兵制最后崩坏是历史的必然,但结束了乱世以后,再做修改也来得及。
以上的一系列考虑,自然不能告诉张彦橘,呼延庚只挑挑拣拣,把能说的简单说了下。
张彦橘道:“通过都保甲,直接向种田的农汉收税,只怕河北大族会闹将起来呀。”
“闹起来,动文的,便到河间府打官司,来武的,怕洒家的刀不快吗?”
张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