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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大 胜(3 / 6)

特亚大陆的几个剑圣,除了隐居不出的奇格达王国的飞火剑圣处在第三阶段外,罗蒙帝国和哈维斯坦可汗国的两个剑圣也都是处在第一阶段,谁也没比谁强多少。不过飞火剑圣据说已经活了两百六十多年,剩下的时日也不多了,所以久不露面,谁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活着。

老头说,一般剑圣的领域都是以他自身修炼的斗气属性为主,象他就是比较罕见的风属性,飞火剑圣就是以火属性领域而得名。进入他的领域就仿佛落入了火炉一般,到处是燃烧的火焰的感觉。而罗蒙帝国的那位剑圣则是木属性,领域的特点是藤蔓绞杀和原木冲撞。至于哈维斯坦可汗国的剑圣,他的斗气是土属性,领域的特点的厚实的防御和流沙陷阱,极其难缠。

点评到最后,暴风剑圣这老头很诚实的承认最古怪的就是洛里斯特的血杀领域。他说和别的剑圣切磋的时候,即便领域重合也不会象洛里斯特的血杀领域一样仿佛掉进煮粥的大锅里一般,攻防都变成了慢吞吞的动作。和别的剑圣领域重合速度依然,只是领域的特性有些互相干扰,对双方来说风险性更大。而和洛里斯特的领域重合,就仿佛身上压了座大山,想快都快不起来,让人憋屈直至,这也是他不想再和洛里斯特对决的一个因素,尝过一次苦头就不想再试这滋味了。

离布鲁维亚城越近,碰到的商业联盟武装的溃兵就越多,除了打发走一些不长眼的想抢劫三人战马的小角色外,洛里斯特也不想去为难那些奔走逃窜的小兵。这点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接受了暴风剑圣这老头的一些观点,身为剑圣应该有自己的矜持,为难这些小兵有失剑圣的身份,想想这老头的言辞就知道,开口闭口都是凡人之类的,他根本就是没把大部分的人看在眼里,很可能是把自己当成了神。

现在洛里斯特算是明白当年这老头去劫持二殿下和王国贵族时的嚣张和狂妄是怎么一回事了,老东西被人吹捧惯了眼睛长头顶上了。若自己不是剑圣的话这老头同样会对自己不屑一顾。对老头来说,剑圣以下,俱是凡人和蝼蚁,根本就没什么差别。只有成为了剑圣,这老头才会以礼相待看作同类。所以他可以毫无顾虑的在自己面前嬉笑耍赖,与自己合伙商议怎么骗人……

算了,没必要和老头计较什么了。这次如了他的愿,接下来他就会去找商业联盟讨要冈利尼亚公国做领地了,以后和自己很难再有交集。至于商业联盟,洛里斯特只能抱以深深的同情。不但在战场上惨败,很明显暴风剑圣从他们手里拿到了冈利尼亚公国后就不准备再与这些商人周旋了,肯不肯接受他们的供奉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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