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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种马男的前任(2 / 3)

正得到许多助力。

沈临仙现在要去抢的就是赵龙的敬重以及认可。

她告别沈爸沈妈,孤身一人来到赵龙所在的c市。

沈临仙倒是记得书上所说的赵龙住的地方,不过,到了c市之后,她也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

她在附近找了个宾馆住下,用法术来观察赵龙的日常作息,两天之后,沈临仙便带着一个写着铁口神算,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的布条在赵龙时常经过的那条路旁开始了摆摊之旅。

现在天气已经挺冷的了,幸好沈临仙有修为在身,倒不觉得冷。

这天,沈临仙特意穿了薄毛衫以及牛仔裤和小白鞋,打扮的很单薄,来到早先找好的地方,把那个布条放下,就盘膝坐在地上。

她微微闭目养神,其实是和这个地方的灵气做勾通,努力的锻炼自己的精神力。

她这一坐一修行,引来许多人围观。

这大早上的,正是人们上班的高峰期,路上有许多人经过,然后就看到那红色的布条,再看到上面写的字,都觉得惊讶极了。

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当神棍的都是老头或者老太太,尤其是那种装瞎子的老头特别多,可今天这条街上坐在这里当神棍的竟然是一个打扮入时,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这年头真是啥人都有,好好的一个漂亮小姑娘做啥不好,非得装神弄鬼的骗钱?

还有人觉得沈临仙这是一种行为艺术,就跑过去看热闹。

好多人都拿着手机拍照片,然后传到网上,不出十分钟,沈临仙就在c市引起轰动了。

沈临仙也不着急,也不恼,就这么任人围观。

过了一会儿,沈临仙猛然睁开眼睛。

她这一睁眼,吓的围观的人们都忍不住后退了好几步。

实在是她睁眼的瞬间太过惊人,她一双眼睛璀璨之极,睁睛的瞬间仿佛射出万道光芒一样。

有那些见识多的,就觉得这个小姑娘真的很不简单,对于布条上写的那些字也有些信了。

“这是干嘛呢?”

一个穿着很垃塌,混混样的人挤了进来,看到沈临仙,再看看她面前放的布条,忍不住轻笑:“小妹妹,是不是缺钱了?缺钱说话啊,哥哥有的是钱,不如你跟哥哥回去,只要把哥伺侯好了,你要买什么哥都给你买啊。”

沈临仙一双清亮的眼睛看都不看那个混混,冷着脸扔下一个字:“滚……”

“呵。”混混笑了:“有个性,哥喜欢。”

说话间,他伸手就去拉沈临仙。

而人群发出一声惊呼,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沈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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